司法部:为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军人等提供上门法律服务
获知,司法部门此前下发《疫情防治和公司开工投产公共性法律服务工作中引导》注重,各种法律服务组织,要充分运用法律援助、公证、精神病鉴定、仲裁及其公共性法律服务服务平台职能作用,对疫情防治一线医护人员、士兵、公安干警、青年志愿者等人群明确提出的法律援助、公证、评定、仲裁等法律服务需求,依据具体出示服务上门,免减有关花费。
《引导》规定各个司法行政要牢牢把握目前社会发展公共性法律服务特性,综合、融合当地法律服务資源,对于不一样行为主体、不一样环节、不一样特性、不一样种类的法律服务需求,布署、具体指导、机构法律援助、公证、精神病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组织和公共性法律服务互联网、热线电话、实体线服务平台积极进行工作中,不断创新服务项目范畴和新项目,出示精确、有目的性的服务项目,提升服务水平和实际效果。
注重,各种法律服务组织和实体线服务平台要启用绿色通道政策,对疫情防治、机关事业单位开工投产需要公证、评定、仲裁服务项目需求及其困难职工的法律援助需求,要不在违背有关要求、保证服务水平和公平公正的前提条件下,优先选择审理、迅速申请办理。更加重视充分发挥网上平台、热线电话服务平台功效,出示7×24钟头连续服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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