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教育局促院校核查书籍及教材内容 若涉违中国香港国安法內容须清除
香港教育局今日(6日)表明,依据《香港国安法》明文规定四类个人行为为罪行,香港学校高管及教师适度核查各类学与教原材料,包含书籍。如发觉內容有落伍或还有机会涉及到所述四类罪行,除非是是在顺向教导学员国家安全的观念,及其诠释做为人民维护保养国家安全的义务,不然将好似涉及到别的比较严重罪行或道德伦理上社会发展不接纳的个人行为,在顺向教导学员和确保学员的前提下,理当将他们清除,并重新选择教材内容。
香港教育局今日(6日)表明,依据《香港国安法》明文规定四类个人行为为罪行,香港学校高管及教师适度核查各类学与教原材料,包含书籍。如发觉內容有落伍或还有机会涉及到所述四类罪行,除非是是在顺向教导学员国家安全的观念,及其诠释做为人民维护保养国家安全的义务,不然将好似涉及到别的比较严重罪行或道德伦理上社会发展不接纳的个人行为,在顺向教导学员和确保学员的前提下,理当将他们清除,并重新选择教材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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