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威信回应“禁止第三次直接捕杀走狗”:正在研究相关情况。
11月15日,云南省昭通市威信县主要领导就“大城市严禁遛狗第3次立即捕猎”的最新政策答复上下游电视记者说,威信县针对犬只管理规定引起的网络舆情十分重视,已经集结多单位科学研究这事,“城管执法要标准,但一切事必须依规依规。”
11月13日云南省威信县新颁布的犬只管理规定引起社会舆论关心。 威信县政府部门 图
11月13日,威信县派出所、城建局、农业农村局和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等4单位协同公布的《关于威信县文明养犬、禁止遛狗的通告》称,为提升威信县规划区养犬的管理方面,提倡群众文明行为标准养犬个人行为,依据有关相关法律法规并融合威信县具体情况,要求群众务必对所养犬只推行栓养或圈养,如不按要求开展栓养或圈养的,一旦发觉,第一次、第二次给与警示和处罚,第三次联络公安部门给予捕猎。
威信县新的犬只管理规定颁布后,引起社会舆论关心。有评价觉得,本地要求犬只务必开展栓养、圈养还能了解,但一刀切地禁止在县里内遛狗便是一种怠政个人行为了。
该领导干部表明,先前威信县也产生过犬只致伤恶性事件,公安机关开展过解决,“养宠物人员、狗粉我们要重视,但不可以因而损害到别人。大家这儿也产生过小孩子被狗咬伤的事,这是一个必须多方规范管理的难题。”他表明,无论怎样做,必须依规依规,一切事儿都不可以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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