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人民法院

  • 这位75岁的老人在六个月后死于车祸。该不该追究司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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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位75岁的老人在六个月后死于车祸。该不该追究司机的责任?

    伤员因交通事故住院医治,医治完毕住院后短时间再度因别的缘故住高安市人民法院院并最后身亡,交通事故肇事人是不是应担负承担责任不能一概而论。 【案件回望】 二零一六年11月11日,卢某安全驾驶汽车不小心撞飞路人郭婆婆,造成 郭婆婆脑挫伤、左胫骨骨折。交管部门评定,卢某负安全事故所有义务,郭婆婆无义务。安全事故产生后,卢某马上将郭婆婆送诊,郭婆婆经住院医治后于12月22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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